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注意事项
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,不仅需要及时的进行治疗,在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,家长也是必须要遵守的,首先在患儿治疗期间应该严密观察患儿的面色、呼吸、是否出现抽搐等,如果发现任何意外要及时的告知医生。另外,还要保持患儿体温正常、及时纠正酸中毒,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保证患儿液体和营养的正常供给。
如果新生儿在出生之后发现患有呼吸窘迫综合症这一疾病,家长切莫惊慌,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治疗,这样能够减少其他并发症出现,对于患儿的健康是非常重要的。但是在治疗期间,需要注意一些事项,以免患儿在治疗期间发生任何意外。那么,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?
一、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注意事项
1.严密观察
重症患儿会出现呼吸性酸中毒或者是代谢性酸中毒,严重时甚至会出现窒息。因此,应当严密观察患儿面色、呼吸、哭声、是否出现抽搐等,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,及时报告医生。
2.保持患儿体温正常
保持正常的体温是非常重要的。患儿腹部皮肤温度应当保持在36.5℃左右,或者肛门温度在37℃左右。
3.及时纠正酸中毒
患儿如果出现酸中毒,应当及时纠正,以免诱发其他严重并发症。
4.保证患儿液体和营养的供给
最为重要的一点是,注意保证患儿液体和营养的供给,开始几天液体量应高保证在65-75ml/(kg.d),之后逐渐增加到120-150ml/(kg.d),该液体量是根据患儿出生日龄、胎龄所决定的,会存在着个体差异性。热量不足的时候辅以部分的静脉营养,喂养的时间应适当延迟。
二、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主要预防措施
1.预防早产
加强高危妊娠和分娩的监护及治疗;对欲行剖宫产或提前分娩者,应准确测GR顶径和羊水中L/S值,以判定胎儿大小和胎肺成熟度。
2.促进胎肺成熟
对孕24-34周需提前分娩或有早产迹象的胎儿,出生48小时前给孕母肌注地塞米松或倍他米松,可明显降低RDS的发病率和病死率。